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是指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业,下同。
②相关专业是指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下同。
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下同。
王全一: 中国人事考试培训网职称经济师课题研发中心教学总监,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图书编委会成员,经济师《人力资源专业与实务》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主讲专家,对企业人力资源专业考试试题研究颇深,命题方向把握精准。
授课特点:精炼严谨、温文儒雅,具有多年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准确到位。
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职业资格之一。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考试,全国统考一年两次,分别为每年五月份和十一月份,考试合格后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全国统考是对其知识和能力的综合评定以及职业素质的检验,持有该资格证书者,表明其已具备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也是企业管理工作者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新起点。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劳动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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